苦不苦想想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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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参加了 Roy Li 组织的互联网跨界交流论坛,从下午五点从饭桌上开始扯,一直扯到论坛,再扯到第二天凌晨,我这个嘉宾已经快崩溃了,但 Roy 这个主持人在站了六个小时喷了六个小时之后,汗,已经流到了脚底板,人,依然屹立不倒!这种扯淡到天明的精神和体力,让我辈佩服到逆天。

我在 QCon 系列中曾经无情的赞美过 Roy,所以这次受邀还是有些惊讶的。Roy 的名头始于2013年3月,在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的情况下,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势降落在地球那一边的北美洲上,速度比迅雷离线还要快一点点。然后又迅速的和 IT 圈各个领域的朋友熟悉的像亲人一样,无话不谈。然后就不远万里,从北美回到中国,在首次谋面的各位朋友之间牵线搭桥,以一己之力促成了这次利国利民的跨界交流,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加拿大人民传统的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这种品质在消失了几十年以后,再次重现江湖!Roy,你不是一个人!

今天的文章并不是为了夸 Roy,只是开个场,其实想说的是另一个事儿。这次论坛邀请到了360的 CTO 谭晓生(注意这不是古龙小说里的百晓生,不存在最后的情节翻转问题),360是什么样的公司,仁者见仁,不过有360的地方总有是非,这倒是真的。论坛最后一场「跨界」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由360的创业文化和工作强度引起的。360虽然是上市公司,但是万幸摊上了一个好战的老板,3Q 之争刚刚偃旗息鼓,3B 大战随即风云再起,和搜狗掐个架就是分分钟解闷的事儿,所以整个公司都处于一种一触即发的备战状态。他们推崇创业文化,拒绝平庸,不优秀就去死,减少层级,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工作强度等等。360环伺强敌而屹立不倒,想必靠的就是这种精神。

我个人对创业文化和减少层级并无异议,只是质疑执行的程度。每个公司大了以后都会由人制变法制,由流程取代激情,但是人们还是会当初创业的氛围与理想念念不忘,就像思念初恋的情人一样,不断的强调自己依然是创业公司,有奋斗的精气神儿,幻想自己还是那个干三天三夜完成任务后再浮一大白的汉纸!然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真正相信并执行这种理念的寥寥无几,所以最终创业文化永远属于初创公司和小而美的公司,腾讯阿里百度虽然很拼,但都隐隐透出大公司的各种气息,360想一直保持创业氛围,谈何容易。至于减少层级,这个就不多说了,制度是人定的,也是由人执行,是好是坏,自在人为。

Roy 做一个外国人,对360的文化自然是不认同的,他的归纳是:既不科学、也不仁义、还不道德。当然对于这个一直呼吸优质空气、不了解中国国情的加拿大人的观点,大家并不是很买账。因为大家争论的焦点并不是前者,而是360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据说360的研发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每周超过60小时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这种付出,值不值得?

当台上台下为了这件事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我安静的坐在中间,有点神游物外,然后一个段子不管不顾地浮上心头,这个段子稍微修改一下,大概就是这样子:

我们虽然下班晚,但是我们上班早啊! 我们虽然不起眼,但是我们责任大啊! 我们虽然工资低,但是我们扣得多啊! 我们虽然人员少,但是我们任务重啊! 我们虽然福利薄,但是我们制度厚啊! 找工作,就应该找这样的,低端小气没档次,高调节俭少内涵! 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一谈钱就伤感情,我们工作的动力就两个字,理想!

这个段子我当然没在会上讲出来,因为弄不好被台下的扔鸡蛋,台上的拿鞋底抽,做人一定要得体,所以当时我是这么说的:

我个人并不赞同加班文化,我自己的团队也很少要求加班,当然,真实的原因是公司的发展速度并没有到非加班不可的程度。但是我并不排斥年轻人加班。你年纪轻轻,初入职场,一腔热血、两袖清风,腰上挂着两颗滚烫的肾,你说你不加班干什么?

我在洪恩工作的时候曾经为了赶一个产品连续工作过两天两夜,做互联网的时候每天工作时间都在十小时以上,可以说除了吃饭和睡觉都在公司泡着,但那时没人意识到在加班,因为大家觉得在做有价值的事情,同时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伸展。每天睡觉时仿佛都听到了心智力量嘶嘶增长的声音,这种加班,何乐而不为?

加班是有技巧的,长时间加班往往事倍功半,加班的坏处千百人说过,我就不说了。作为个人而言,对加班的态度,用以下三个标准判断一下即可: 第一、加班做的事情是否有价值 第二、是否能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三、是否有合理的报酬

正向的,就值得加班,负向的,就把改变世界的机会留给超人和蝙蝠侠,咱去干点更适合自己的事情。当然,是否能适应类似360这种强度的工作,还和年龄段有关。25-30岁,什么都豁得出去,35-40,再这么拼体力和智力,就吃不消了,那个阶段要看谁的耐力好,谁的方向对,笑到最后的,不一定是最拼命的。

当然,以上这些话,也是我的真心话。各位读者,你们的看法呢?

至于今天的题目,您就兹当是为了押韵吧。

我的阅读之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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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昨天的 Mac 指引之后,很多读者在后台愤怒的发问「说好的阅读之路下呢?」,其实没说好!

很多人说在微信平台写系列文章最不讨好,看完第一篇,喜欢看的会接着看下去,不喜欢的下次看到这些系列的标题就再也不会打开了,这样会降低文章的图文转化率。但是这个转化率到底有鸡毛用我还真不知道,于我而言,文章的阅读次数和转发人数倒是更有吸引力,即使只有100个人阅读了,如果被反复阅读和转发,说明这些文字至少对这100个人有些许帮助,这就够了。至于没读的,要么是损失问题,要么是时间问题,反正不是我的问题。

考虑到微信文章不宜太长,而且每天的写作时间有限,所以我还是会写系列文章,这样可以更完整的表达我想表达的东西,文章也更会有结构。至于系列之间的交叉主要是为了文风和内容的变化,让大家看起来没那么闷。


阿城之所以在文字上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和他幼年博览群书不无关系,据说他在十几岁就遍览了曹雪芹、罗贯中、施耐庵、托尔斯泰、巴尔扎克、陀斯妥耶夫斯基、雨果等中外名家的著作,中学适逢运动,但是自己一直在默默学习创作。运动结束后又研习了马克思的《资本论》、黑格尔《美学》、《易经》、儒学、道家、禅宗等,这些营养进一步培养了他的创作风格,直到1984年处女座《棋王》一鸣惊人,所谓飞必冲天!适年阿城三十有五。

才华如阿城者,也需要艰苦的阅读和练习,才能到达这种高度,各位感受一下!「读文章时还要抽空去看微博微信消息的童靴你们够了,三心二意必自闭」

王朔、路遥、王小波、阿城之后,我又开始读刘震云的作品。王朔生平恃才傲物,行走江湖鼻孔朝天,跟谁都一副牛逼二五的样子,但是他对刘震云却推崇有加,王朔对刘的评价是「刘震云是当代小说家里对我真正能够构成威胁的一位」,对朔爷来说,这算是最高赞誉。

刘震云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国外那帮计算机先驱(乔布斯,沃兹,盖茨,艾伦等)是同一代人,但他的成就主要在文学上。正式的创作始于八十年代末,先后发表《一地鸡毛》、《官人》、《温故一九四二》等优秀作品,确立新写实主义风格。巅峰之作《一句顶一万句》,号称一本顶一万本,其中《一地鸡毛》、《手机》、《温故一九四二》等都拍成了影视作品,好看好评还卖座,实属少见。

《温故一九四二》是刘震云非常看重的作品,他的自评:

我觉得它写得既感性又理性,是个好作品,包括它将要拍成的电影也是一个波澜壮阔、震撼人心的民族心灵史。
1942年,河南一场旱灾,死了300万人。更可怕的是,后代把这些事全忘了。中国是个特别容易遗忘的民族,这当然也和它经受的苦难太多有关系。那场灾害本来不该死那么多人,可是当发生旱灾的时候,一批人逃荒到原本荒凉的西北,饿死了。日本人进攻河南,蒋介石想把灾区甩给日本人,日本人坚持不进兵,不给蒋撤退的借口,双方军队形成了僵持,就在这僵持中,河南人一个个倒下了。

说起一九四二,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我把青春献给你》,这本书是十年前冯小刚在《手机》剧本创作和开拍之间的问隙创作的,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把一九四二拍成电影的想法始于1994年,开始正经琢磨是2000年,真正上映已经是在2012年11月29日,期间历时近20年,鬼子都够打出去好几回了,一部优秀作品的诞生,居然要经历如此漫长的岁月,不禁让人感慨万千,人生不易,该睡得睡啊。

《我把青春献给你》这本书写的有趣,基本体现了冯小刚影视作品的风格,调侃不失真诚,场面感强,夸人骂人都下死手,其中涉及了很多人的故事,包括王朔、刘震云、姜文、葛优、陈道明等,可读。之所以在这一段扯出这本书,就是想告诉大家作家和作者的区别,冯导在导演方面虽然自成一派,于无声中响惊雷,荆棘中觅出路,最终盖了一座冯氏电影的殿堂,但文字还是玩票,就像刘震云为他写的序一样:

这不是一本思想笔记,这是一本给人解闷的书。大家读就读了,不必引申和联想。如果它在说萝卜,那就是罗卜,不会是火车和狗熊。萝卜皮通常是没用的,但是拌好了一样能登大雅之堂。

《我把青春献给你》就是这么一盘萝卜皮,书读起来赏心悦目,而且你会产生一种「这种书我特么也能写啊」的错觉,但是读了阿城、王朔、王小波、刘震云的书,是断然不会产生这种想法的。区别就在这里。

今年冯导又出了一本书叫做《不省心》,不少内容源于《青春》,其中贵族的描述变成了这样:

什么是贵族?想象一下,某贵族人指着故宫说:这院子不错,买了。穿燕尾服,戴假发,腰杆笔挺,像跳国标舞的随从凑耳边小声答:这院子本来就是您的。贵族一脸狐疑地问: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轻答:这事太小了,不值得跟您汇报。贵族当时就扫兴了,说:上次我看上了纽约的中央公园,一问也是我的。真没劲。什么是贵族?早晨一睁眼无数窗帘就被徐徐拉开,从卧室一路走出去,人到门开,你要慢一步拉门,他就直接撞门上了,因为这种事从他生下来就没发生过。除了做爱和狩猎亲力亲为,其他一切都不伸手,油瓶子倒了都不扶。关心的全是某种蝴蝶要绝种了,非洲的鳄鱼在雨季到来之前有没有食物,当然了还有一见钟情心爱的女人。

有趣,但是没进步,不如《青春》好看。之所以卖得好,是因为电影拍得好。

冯唐的文字我也比较喜欢,有人说他写字喜欢端着,有人说他搞的太杂成不了大家,我觉得尚可,该在金线之上,关于冯唐的话题我之前写过一篇「敬畏之心」,在这里不再多言,求同存异吧。

其他人的作品也陆陆续续读过很多,但印象大都变得模糊,记忆就像一缕轻烟时聚时散,完全不靠谱,不着调,有些书重新拿起来居然像新书一样读的津津有味,不得不让人感慨岁月一把刀,刀刀催人老。

当然,这些书远远不是阅读的全部,专业书、经济学、心理学、哲学、各种杂文集都是值得阅读的。另外,在屡次被身边的文学爱好者嘲笑之后,我开始硬着头皮读《百年孤独》《情人》等外国名家名著,等有机会再跟大家说说。

这一篇写的有点长,但是只剩下「下」篇了,所以不得不硬着头皮写完。最后简单说说电子书和纸书的那点事儿。

很多人和我说,你看,韩寒的书在多看的电子书平台上卖得还没你好,你多牛啊!真实的情况是人家主要走纸书渠道,根本没得比。这就和你刚开上三马,人家都开宝马了;你刚为夏利装上尾翼,人家都用火箭送嫦娥上月球找情郎了。豆浆加红糖就不该操轩尼诗和龙虾的心。

中国十几亿人,没读过纸书的没几个,不知道电子书的大有人在。你以为电子书便宜,一定会卖个几十万册,很遗憾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远不如大家想的那样美好。数字阅读固然是未来的方向,但就目前纸书和电子书的销量而言,电子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把发哥的话再退一步,电子书,咱还没上路呢。

当然,随着电子出版商的努力,民众正版意识的增强,软件和硬件的完善,电子阅读必将始于现在,美在未来。

阅读之路到这儿就算告一段落。看完这篇文章,你就该关掉手机,合上笔记本,泡一杯茶,捧一本书,安静的读一个小时,然后就着窗外的北风,睡个踏实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