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之路(中)

reading

昨天的文章中写了一些年轻的时候读过的书,其中武侠部分迎来了大量的读者反馈,看来每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

说起金庸和古龙的优秀作品,到现在我依然读的下去,尤其是金庸的书,每次开读都是面不啦叽像白开水一般,一旦读到三四十页就「彻底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你只能把手头的事情统统放到一边,找个沙发躺下,几十万字一口气读完,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气,说,爽。但是读完之后往往老眼昏花腰酸背痛,其实很苦。金庸具备极强的叙事技巧和架构能力,每本小说都从最不起眼的一条潺潺小溪开始,你只要耐着性子顺着小溪前行,边走边看,很快就会应接不暇,你会见到江河湖海和大风大浪,波澜壮阔又百转千回,叙事线索千头万结,像是千年古树盘根错节,但到最后总能把所有的线索归集起来,串珠成链,读来让人意犹未尽。

古龙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就有点讨巧,他跳出了梁羽生和金庸的框框,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古式文体,比如渲染气氛要这样:

风 冷风 冷风吹

习惯了金庸的厚重之后,第一次读古龙的书吓的尿了一地,文字居然可以这么玩。古龙的书里几乎没有武功招式的描述,基本都是刀光一闪、见血封喉,一招之内生死立判,像小李飞刀李寻欢,一出场就牛逼二五拽的要命,一身绝顶武功似乎从娘胎出来就粘身上了,古龙为其装配了光的速度、鹰的眼神和熊的酒量,这还不算,古龙害怕自己的宝贝男主出什么意外,又设计了两个定律,一个是通用的男主不死定律,另一个是男主一出刀别人必死定律,这尼玛怎么打?不管叨逼叨说了多少废话,费心费力设计了多少阴谋,人家一扔刀子,你丫就得躺下等死,玩什么玩?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退休了,可能会再翻出金庸的书来看看,古龙的就不好说了。

插叙:在写 MacTalk 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琢磨着写个武侠的系列,点评一下金古中的人物,后来发现了一本书,叫做《武侠,从牛A到牛C》,是天涯的一位大脸师太在天涯社区的连载,后来集结成书出版了。师太的 ID 叫做大脸撑在小胸上,主谓宾定状补齐全,也算前无来者。书中把金庸书中的各类人物写了个遍,读来有趣。人家都写成这样了,我就甭献丑了,况且写点评必定要去查书,看武侠又上瘾,几十本再看一遍的话要不要生活了,遂断了这个念头。

看了金古、王朔、路遥之后,又杂七杂八读了很多当代中国作家的小说,包括王小波、阿城、刘震云、余华、莫言、贾平凹、冯唐等等。很多文学爱好者说这些作家都是从模仿国外名家起步的,建议我直接去读国外的作品。但是你们知道,Mac 君一直是理科出身,根本没有文学理想,读了这些国内作品之后,从人文层面,Mac 君已经把当时「学好数理化,走到哪都傻瓜」的小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山的水沟里了。当然,这两年书读的多了,才感觉出国外作品的好,翻回头来开始重新阅读那些国外的传世作品,谓之「回锅肉」读法,这是后话。

以上这几位作家,我比较喜欢的有王小波、阿城、刘震云和冯唐,其他人的作品好是好,就是读起来无感,纯属个人好恶,没任何参考价值。

王小波不用说了,隐藏在程序员中的作家,在编程方面功力深厚,写过汇编写过 C,写过杂文写过诗,但是写的最好的还是小说,巅峰之作是时代三部曲《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之后又写了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随即英年早逝。

王小波用他短暂的生命给世间留下了丰厚的遗产。有人欣赏他杂文的讥诮反讽,有人享受他小说的天马行空,有人赞扬他激情浪漫,有人仰慕他特立独行。在这些表象的背后,他一生最珍贵的东西,是对自由的追求。

我多次引用过王小波的文字,可能与这个写得一手好文的作家是个地道的理科生有关,总觉得他写的东西理性十足,又感性细腻,行文自由奔放,让人感同身受。王小波在创作的巅峰时期早逝,让人扼腕叹息,如果他有更加自由的创作空间和时间,一定会写出更伟大的作品。我读他的随笔的时候,能够深切的感受到王小波对文字、意境、自由、责任、有趣和结构的追求,这种人是不可能不写出最好的作品的。

阿城的作品大部分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表的,包括三王《棋王》、《树王》、《孩子王》和六个短篇《会餐》、《树桩》、《周转》、《卧铺》、《傻子》和《迷路》。虽然阿城的作品发布很早,但我年少时并不了解阿城,直到工作以后才开始阅读他的作品,一读之下,惊为天人!阿城对中国文字的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不但是小说的大行家,随笔也属极品,可以说是天生的文体家。读过棋王的读者都会同意,语言运用的出神入化,怪不得人说当代很多名家都是读着阿城的文字长大的。

钟阿城冷隽的笔锋,时而颠覆自己,时而挖苦别人,无往不利。1990后旅居美国,作品渐少,但是三王在前,已经足够后辈高山仰止了。

摘录《棋王》中的一段:

拿到饭后,马上就开始吃,吃得很快,喉节一缩一缩的,脸上绷满了筋。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儿和汤水油花儿用整个儿食指抹进嘴里。若饭粒儿落在衣服上,就马上一按,拈进嘴里。若一个没按住,饭粒儿由衣服上掉下地,他也立刻双脚不再移动,转了上身找。这时候他若碰上我的目光,就放慢速度。吃完以后,他把两只筷子吮净,拿水把饭盒冲满,先将上面一层油花吸净,然后就带着安全到达彼岸的神色小口小口的呷。


今日推荐,名家作品

http://www.tianyabook.com/xiandai/qiwang.htm

我的阅读之路(上)

kindle

不少读者回复让写一写 OS X 中的 Bundle 技术,我觉得这个可以写成一个系列,就是技术性强一些,不知道有多少读者喜欢阅读。提到技术文章,就想到还有几个坑没填,一个 Linux 系列,一个 Vim 系列,还有最新挖的 Mac 指引,所谓山高路远坑深,Mac 君纵横驰骋,有坑不填枉自为人,一旦想起百爪挠心啊,所以,我决定今天写点轻松的东西,忘记坑的烦恼……

最近朋友从美国给带了一台 Kindle Paper White 二代,我又多了一个读书的入口。之前用过 Kindle Fire 和盛大的 Bambook,结果 iPad mini 来了之后,Fire 基本就退休了,现在 mini2都来了,估计 Fire 再无出头之日,Bambook 的质量确实和 Kindle 想去甚远,一次挤压之后已经彻底报废。

还是 KPW 好啊,皮肤黝黑,面庞雪白,入手轻便,触手灵敏,水墨电子屏阅读细腻,待机时间超长,还没有阅读干扰,尤其是背光,彻底解决了夜晚阅读的烦恼,实在是走家访友、移动阅读之良品啊……咦,MD 越写越像软文了,亚马逊可是一个子儿都没付啊[泪]!

很多人说中国人不读书,对于这一点,我是不大认同的。我自己非常喜欢读书,身边的朋友也有很多好书者。MacTalk 从去年十二月写到今年十二月,如果没有早期大量的阅读,完成这么多文字是不可想象的。除了教科书和专业书籍,我记得小时候最喜欢读武侠小说,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全部读过多遍,古龙比较知名的作品,小李飞刀系列、楚留香系列、陆小凤系列、七种武器、大旗英雄传、绝代双骄等等,也一并扫荡。比较狂热的时候会在晚上做作业的时候偷偷看武侠,基本做法就是把武侠小说压在课本下面,一旦老爹老妈过来视察工作,立马起立做找书状,顺便把武侠小说塞到杂乱的书堆里。我一直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并为此暗暗得意,没想到有一次老爹进来拿东西,我又一次故技重施,老爹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关门离开的时候幽幽道,小子,看小说别太晚啊,另外武侠也不是让你出去打架的!我当场崩溃,从此拜倒在我老爸的拖鞋之下……

金古两人的作品看的七七八八之后,开始接触一些当代作家的文字,最早看的是王朔和路遥,这两人风格迥然不同,我却都十分喜欢。

王朔的文字带着痞气,但充满激情和速度感,读起来即痛且快,叙事风格简洁,但是全篇都是「爷特么就这样」的混不吝和玩世不恭,虽然通俗,但文字绝不马虎,那种调调让读惯了八股文和土豆山药蛋文章的我眼前一亮,他早期的作品我几乎全部读过,《动物凶猛》《我是你爸爸》和《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感觉是巅峰之作。

王朔自述,可见一斑:身体发育时适逢三年自然灾害,受教育时赶上文化大革命,所谓全面营养不良。身无一技之长,只粗粗认得三五千字,正是那种志大才疏之辈,理当庸碌一生,做他人脚下之石;也是命不该绝,社会变革,偏安也难,为谋今后立世于一锥之地,故沉潭泛起,舞文弄墨。

如果说王朔玩的是独孤九剑里的破剑式、破鞭式、破刀式,挥洒自如以无招胜有招,那路遥使的就是玄铁重剑,扎实厚重,一剑既出风起云涌。《平凡的世界》我读过两遍,一百万字的作品,我花了几天的时间一气读完,这是「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的超越自我,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成就了生命意义上的成功,困难、挫折、奋斗、痛苦和欢乐贯彻其中,气势恢宏结构严谨,读起来让人感到大开大合。这部作品也是路遥的绝笔之作,完成之后写了一篇创作随笔,叫做《早晨从中午开始》,有兴趣的可以去读读。

写到这不仅让我想到王小波写的一句话:

一个常常在进行着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常常会失败,一个想探索自然奥秘的人也常常会失败,一个想改革社会的人更是会常常失败。只有那些安于自己限度之内的生活的人才总是“胜利”,这种“胜利者”之所以常胜不败,只是因为他的对手是早已降伏的,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投入斗争。

程序员的敌人

programmer

今天北京的天气简直好到爆,一整天下来,PM2.5的值就没超过25,俗话说好女不过百,好天不过25,就是这个理儿。吃完晚饭,出去溜了一圈,天高云淡,月朗星稀,空气中弥漫着初冬的寒意,远处的灯光闪闪烁烁,透过清亮的空气,似乎可以看到一丝丝的光线发散出来,感觉真好。北京现在没什么土,也没什么沙,估计很多年前的沙尘暴是难得一见了,所以我希望,这个冬天,让大风来的更猛烈些……

MacTalk 的读者中一定有不少程序员,今天的提问环节是:程序员的敌人是谁?

好吧,举手比较踊跃,看来平时被虐的不轻啊,这位同学: 「Mac 君,我觉得是项目经理,我看丫那个得瑟劲儿就想抽……」 「坐下吧,一会走的时候把怀里的板砖留下。觉得是产品经理的也可以歇歇了」

「Mac 君,我脚着吧,这事和人无关,应该是 bug 搞的鬼,上线时节 bug 纷纷,长使英雄泪满襟!」 「这个答案虽然有了点人文关怀,不过 bug 不都程序员写出来的吗,你不管谁管?」

插播:江湖传言,软件的不幸在于它创造出来的麻烦多过于它解决的麻烦。真实的情况是,软件只解决了一部分它创造出来的麻烦……

现在公布答案,程序员的敌人就是,当当当当,「需求」!

多少英雄汉,在程序世界里纵横四海独孤求败,结果被真实的需求碰球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黯然解甲,转售前的转售前,变甲方的变甲方,最可恨的是这些变成甲方的程序员,成了甲方之后开始用「需求」折麽其他的程序员,比甲方还甲方!原本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真特么像那只没抢到香蕉的猴子啊。

无数软件工程宝典、创业圣经和成功经验,都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挥刀自宫!哦,不对,要想成功,一定要满足用户的需求,做客户真正需要的东西。可是,你知道我们程序员想做到这一点有多难么?

首先,需求就分为了用户想要的(Want)和用户需要的(Need),其次,需求又分为企业用户需求和个人用户需求,第三,没有第三了。前两条就够我们程序员忙活一生了。

先说说 Want 和 Need,能够从 Want 直接转化成 Need 的需求简直凤毛麟角,你要遇到了就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不当程序员天理不容。大部分情况下,Want 都是用户的谎言,他们不停的重复这些谎言,直到自己信以为真,然后告诉你,「兄弟,这就是哥的 Need,大胆的做吧,哥哥在岸上等着你」。等你费劲扒拉把这个 A 做出来之后,客户拿在手中把玩一番之后,会满脸歉意的告诉你,「不好意思啊,兄弟,我要的是 B,你给我做出个 A 来干什么?」。你呕血三升之后,客户终于把 B 描述出来了,告诉你,做,这次一定不会错!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后面还有 C、D、E、F、G……在等着……

这是从外部客户角度,还有苦逼的内部角度。比如微软的演讲奇才狮吼功大师鲍尔默,他老先生在Surface发布时宣称 「……但购买这几款平板电脑(iPad、Kindle 等)的用户有可能犯了一个错误,这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产品。」 「我不认为能有人像我这样意识到用户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产品。你可以看看周围人们在用的那些平板电脑产品,没有一个是你真正能用的。苹果不行,谷歌不行,亚马逊也不行。没有一件产品可以既可以工作用又可以娱乐用……」 「Surface 才是用户真正需要的产品……」

不知道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先生在用哪个脚趾头思考,我特么怎么不知道范了那么多错误?Surface的销量给了老鲍一记响亮的耳光,老鲍不干了。可怜那些研发Surface的程序员……

对于企业客户而言,几乎任何时候都存在 Want 和 Need 不对等的情况,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应对之法就是「贴身服务」。再也不要打个包一百万让我们做 ABCDEFG 了,骗鬼呢?!单人单月报价,我们提供人员、技术、平台、工具、项目管理,您说吧,想做锤子还是锤子手机?按月付费,我陪您玩到天荒地老……

对于个人用户而言,如果你真的做对了,满足了用户的真正需求,可能有三种情况: 1、你是自己产品的真正用户 2、你运气不错 3、你是乔布斯

还有一点就是,为个人用户做产品不要让他们有太多选择,这些人不是程序员,不需要知道配置信息可以保存在 xml、注解、properties、json 中,这么多选项会让大家一起疯掉,给一个按钮就好了,就像 iPhone 那样。

Android 系统给了用户无限可能,但也被用户和开发者骂的狗血喷头。iOS 给了用户一堆限制和一个按钮,而且不能用 Flash,结果一个月以后,用户说:哦,原来我真的不需要 Flash!

「需求」如此残酷,值得为之奋斗!希望所有的程序员都能够做出真正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序,十年后,我们的代码依然奔跑在千万台机器中,无数双手,在代码前挥舞……